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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海版”交強險有望出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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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mamogu.com 發(fā)稿日期:2007-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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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研網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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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6月15日中國保監(jiān)會公布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(草案)》以來,對于即將正式推出的新版交強險,社會反響頗大。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了解到,上海正在與保監(jiān)會溝通,力爭推出地方版的交強險。
上海版交強險更加精細
業(yè)內人士表示,交強險不適宜一刀切。上海有了3年的數據積累,運作已經非常精細。
首先浮動費率制度已經取得良好效果。據了解,從2004年4月1日到2007年6月17日的統(tǒng)計數據顯示,上海地區(qū)共銷售浮動費率強制商業(yè)三者險和交強險共473.64萬份,其中243.12萬份保單實現了費率下調,占總份數的51.33%,共計少收保費4.8億元;而同時上浮費率的保單共計有52.28萬份,占比11.04%,多收保費1.77億元。兩相抵消,3年多來,上海共計實現少收保費3.03億元,大大惠及車主和有利于交通管理。
另外,上海版交強險更加精細。根據計算,全國統(tǒng)一版本交強險實現的最高上浮為69%,最低可下浮44%。而上海累計了3年的數據,已經可以做到最高上浮100%和下浮50%,而且更加適合當地的實際情況,避免費率問題引起車主的不滿。
不過,有關人士表示,“上海版”交強險能否面世,最終還是要取決于保監(jiān)會的決定。
公眾對交強險有5條意見
保監(jiān)會新聞發(fā)言人袁力在昨天召開的“交強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媒體見面會”上披露,對于交強險,社會公眾意見主要集中在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推出的時機是否成熟、費率是否應與交通違法行為掛鉤、費率浮動是否存在行使行政處罰權、費率上下浮動比例是否公平、浮動比例設置的依據是否科學等5大方面。
有意見認為,交強險費率與交通違章掛鉤不合理,尤其是將“闖紅燈”等常見交通違章現象也納入浮動范圍明顯不妥!瓣J紅燈”違章的情況非常復雜,有時是電子裝置的誤差問題,有時是行人或前車違章引起的,有時是開車人不熟悉情況造成的,一次“闖紅燈”交強險費率就上浮10%的規(guī)定太苛刻。也有人認為,費率掛鉤浮動的標準還應在草案的基礎上進行細化,讓更多的人得到費率下浮的機會,同時也要讓酒后駕車、無證駕駛等嚴重違章的人付出更多的代價,特別是對于嚴重超速、超載、肇事逃逸等違法行為,也應進行費率浮動。
有些人認為,交強險費率與交通違章掛鉤,變相行使了行政處罰權,而保險公司無權行使行政處罰權。也有人稱,交通違章后交管部門已對司機進行相關處罰,如交強險費率也隨之上調,就是對違章司機的重復處罰。
關于費率上下浮動比例問題,部分人民來信認為,交強險費率浮動“上浮容易,下浮難;多交容易,少交難”,實際上就是變相漲價。還有人提出,下浮條件過于苛刻,讓人很難達到;上浮卻是“輕而易舉”,尤其對于新司機來說,享受優(yōu)惠太難。也有一些不開車的人建議,對于一年內有3次以上責任事故的,浮動比例應加到50%-100%,甚至成倍增長不封頂,而對于連續(xù)5年或6年無責任事故的,保費應減少50%,以鼓勵安全行車行為。對于連續(xù)10年無事故的,只交10%就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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