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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豬“閥門”知多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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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mamogu.com 發(fā)稿日期:2008-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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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研網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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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一文我們透過農戶成本之迷霧看清了生豬散養(yǎng)將長期存在的大勢。然后我們要問,農戶與其院前房后辛苦養(yǎng)殖的生豬究竟是什么關系呢?前者就是后者的擁有者嗎?
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,至少散養(yǎng)農戶不是其養(yǎng)殖生豬的完全產權擁有者。“小刀手”、“大刀手”是豬肉價格除供、需之外影響最大的因素。
許多個“閥門”
如果你見過鄉(xiāng)村收購生豬的場面,那一定要注意收購者的眼神。與常理不同,這里總在上演著“賣的沒有買的精”的故事。在大多數生豬產區(qū),因沒有磅秤,這些被散戶稱作“小刀手”的收購者憑借經驗估計生豬毛重,此為“賭眼力”!百”的結果通常是“拿刀者掌價”,而散養(yǎng)農民常常被動,天然讓渡了部分產權。
讓這些“小刀手”異常堅定的,通常是站在他們背后的鄉(xiāng)鎮(zhèn)食品站和生豬管理站的權力,以及每個生豬產區(qū)縣、區(qū)、市生豬管理機構和“定點屠宰”名義下的“固定屠宰”體制。
通常的機構設置是這樣的,一縣生豬管理辦公室由縣工商、貿易、稅務、檢疫、畜牧、食品公司等機構組成。一般下設縣生豬產銷管理稽查大隊,辦公經費由食品部門(如肉聯廠)按全縣年收購生豬總頭數定額提取。類似的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也設置生豬管理辦,下設稽查隊,經費也由鄉(xiāng)食品站(公司)按收購量提取。鄉(xiāng)鎮(zhèn)食品站雖然并不隸屬于縣食品公司,但在生豬業(yè)務上卻有完全的領導和被領導關系。鄉(xiāng)鎮(zhèn)生豬管理部門多為“沒戶口”的臨時機構,“以管養(yǎng)管”,因為按現行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有關生豬屠宰管理方面的職能和權限均在縣以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。
《農民日報》2001年曾報道的一例很典型。那個縣規(guī)定,除了食品公司統(tǒng)一收購的生豬外,其他生豬一律禁止進入定點屠宰場屠宰,而這些定點屠宰場通常為政府指定。
無可厚非,人們擔心賣豬難、私宰亂宰、壓低豬價和損害農民利益情況的發(fā)生,希望吃上“安全肉”。但在上述制度安排的慣性和約束下,該縣食品公司便放心大膽地從農戶那低價收購生豬、高價批發(fā)給豬肉經營者,從中牟取高額利潤。由于農戶及個體戶的生豬禁止進入屠宰場,這樣,食品公司的經營行為便成了強買強賣,農戶和豬肉經營者沒有更多的選擇,生豬的產權再次被侵蝕了。而食品公司也不是隨到隨收,還要登記排隊,少則十天,多則兩月,造成農民“賣豬難”,收購時壓級壓價情況也多有發(fā)生。
這樣的結果是“兩頭叫,中間笑”。上世紀90年代末,南寧生豬交易鏈條中增值部分14%為稅費、33%為屠宰商的、53%為銷售商的。其實銷售商有時也是收購商,因收購中虧損大,所以便兼做銷售,這樣反而逆向固化了原有的管制體制。于是肉價大降的時候,銷售價并沒下降。生產者虧本,消費者也沒得到好處。
江西一養(yǎng)豬大縣的物價部門人士就說,壟斷限制了社會人員參與生豬流通,保護了少數人收購,中間商——特別是屠宰場得到高額利潤,當然還有費稅。價格的完全市場化同生豬流通體制的半計劃化的矛盾越來越大。
問題在于并非每個縣市的生豬都是完全可以自產自足的,流動成為天然需求,但在中國廣大農村,特別是生豬主產區(qū),“小刀手”和縣鄉(xiāng)“大刀手”宛如許多個“閥門”,控制著生豬的流動和利益鏈條。
不少定點屠宰的城市以通知等形式禁止外地豬肉進入本地銷售,本市豬肉只能本市定點屠宰場屠宰。但如果本地豬肉不足,則可以允許外地生豬進入——但還是禁止肉類直接進入,這樣形成了“只讓豬跑,不讓肉動”的奇怪局面。而稍有防疫常識的人都知道,活動物的流通極不利于疫病防控,豬肉產品的流通是世界上的通用方式。這是為什么呢?
其實,生豬產區(qū)內,每個市、縣、區(qū)的生豬的國稅、地稅、工商費、檢疫費、場地費等正常開支都大不相同。2004年某市所轄7個縣(市)中,每頭豬上述總開支高的為85元,最低的為50元。
為盡量多按固定金額取得稅費,這些環(huán)節(jié)上當然更看重的是生豬的“流量”。于是,一些地方規(guī)定不準外地符合衛(wèi)生標準的豬肉運進,只準活豬調入本地。有的縣還出臺文件規(guī)定本區(qū)域內市場豬肉消費以自給有余為目標,F在,除了供需、遠近和地方不許可異地生豬進入外,不同的稅費也直接調節(jié)著生豬的流動,那些生豬流通中的大小閥門的啟閉和力度更加不一了,市場價格體系被大大扭曲。
原因所在
我們一直強調豬肉價格高低不單是供需問題,更是眾多約束條件的產物。循著這個軌跡,除了扭曲的管制,我們發(fā)現了更多隱情。
我國生豬屠宰管理體制始于1955年,到1984年的三十年間,基本上屠宰和檢驗由商業(yè)部門領導。1984年我國糧食產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,為生豬發(fā)展和改革提供了機會。1985年放開統(tǒng)購統(tǒng)銷和生豬經營,打破國有肉食企業(yè)壟斷局面,價格上漲了32%。但隨后糧食產量下降又讓生豬生產進入低谷,于是1987年生豬大戰(zhàn)開始,不得不采取“雙軌制”。
1985年改革后,屠宰也逐步放開,渠道大增。當然一些問題隨之而來,主要是“一把刀,一口鍋,一條凳”的私人屠宰太多,以至有害肉上市。上世紀80年代末昆山的農民就說:“拎300桶(指養(yǎng)豬)不如小刀捅一捅(指殺豬),捅一捅不如動一動(指豬販)!碑斎贿有稅收流失問題,當年中國肉類協會測算每年流失稅款45億元。
另一方面,原有國營食品商業(yè)系統(tǒng)虧損嚴重,現代化屠宰設備閑置。1985到1994年,國有企業(yè)在屠宰生豬市場占有率從85%降至25%,設備利用率僅為1/5,1/3面臨倒閉。
1995年國務院發(fā)文要求執(zhí)行“定點屠宰、集中檢疫、統(tǒng)一納稅、分散經營”,1998年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》實施。隨即開展對全國私宰清理和推行定點屠宰工作。其中主要動力是加強衛(wèi)生防疫和稅收管理,之后,全國屠宰稅增幅在15%以上,廣東增加40%,河南增了6倍。不過隨著征管加強,行政對農村的動員機制也自然加大了,以區(qū)為界,下達任務,嚴格控制生豬生產交易。
這些制度的出臺給此時苦苦掙扎中的地方國有食品商業(yè)企業(yè)帶來了莫大的希望,它們基本沒有經歷后來的改制,而是保留了以往體制而且生意再次興隆了。
不少地方未按規(guī)定由省級政府負責指定定點屠宰場設置規(guī)劃,而是把發(fā)布權給了行業(yè)主管部門或直接下放給了各市縣,這樣原來本地的國有食品公司就自然有了起色,地方政府自然也不需要大筆的財政補貼了(如給城市職工肉食補貼的“明補”和給國營食品公司購銷價格倒掛的“暗補”)。江蘇省貿易廳曾經調查,江蘇國有食品企業(yè)生豬收購量1985年前市場占有率為90%,1986年為62%,1995年下降到11%,1996年又回升到了20%。
現在,我們看到了以定點屠宰為名義,行原有地方國有食品企業(yè)固定屠宰之實。國有食品公司當然可以申請參加定點屠宰之競爭,但應是和其他類型企業(yè)站在同樣起跑線上,而現實中往往不是。這就是除了防疫等良好愿望和稅費收取外,生豬流通中眾多“閥門”產生的深層體制原因。
國有食品企業(yè)的“大刀手”也開始收編“小刀手”了。各縣、鄉(xiāng)鎮(zhèn)建立上述生豬管理辦公室,不少借定點屠宰之名,搞部門壟斷,獨家經營。“一把刀”加劇了賣豬難。上世紀90年代末地方發(fā)文禁止生豬外流和外地進入本地的并非個別。亂收稅費增多,收購站壓秤時有,有的收購201千克毛豬,竟殺出208千克肉來!過秤難,回款更難。鄉(xiāng)鎮(zhèn)肉食公司也存在拖欠稅款、少報和漏稅問題。直至現在,這些問題雖有不同程度的治理和緩解,但仍未根本解決。
不妨用廣西北海的例子來結束本文。2004年,北海市核準了兩家私營屠宰場,打破了市肉聯廠多年壟斷經營的局面,進點屠宰率從不足50%上升到90%,價格也明顯下降了,稅收也增加了。
有時人們只把稅費當成簡單的數量看待,僅是抱怨多收了,但很少注意其背后的權力因素。事實上,正是如此眾多的生豬控制“閥門”直接加劇了近來價格的大起大落,否則我們就無法解釋為什么這幾年肉價震蕩幅度越來越大。這個我們下次詳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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